邹碧华先进事迹的大型越剧《燃灯者》演出令人震撼

   阴冷的雨天,大宁剧院的门口却挤满了等待入场的观众,去年12月10日,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去世一周年的日子,取材于邹碧华先进事迹的大型越剧《燃灯者》当晚首演。演出令人震撼,邹碧华生前的同事、长宁区法院法官张枫落了好几回泪,“虽然主演和邹碧华长得并不像,但他演出了邹碧华的担当和胸怀!”

  一年来,学习、宣传“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的先进事迹以及甘当“燃灯者”的崇高精神,成为上海各区县、各条线的共识。“法官当如邹碧华,干部当如邹碧华”,通过广泛持久的宣传教育,一个可敬、可学、可爱的邹碧华形象越发清晰,司法为民、乐于奉献的价值追求在全社会得到广泛传播。

  集群效应弘扬邹碧华精神

  2014年12月,邹碧华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邹碧华去世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分别追授其“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去年3月2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并会同中共上海市委迅速组织开展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全国巡回报告活动。

  在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过程中,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理论宣传联动,新闻宣传扩大影响力,社会宣传强化渗透力,文艺宣传增强感染力,理论宣传提升说服力,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在“四宣联动”中实现了长效化,形成了集群效应。无论是新闻媒体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广泛报道,还是各项学习宣传活动,都十分注重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宣传、弘扬邹碧华同志的崇高精神,深入阐释他崇高精神的时代意义和思想引领价值。

  邹碧华辞世后,以《人民日报》为代表的中央媒体和本市主要新闻媒体即对邹碧华同志“司法改革中的奋楫者”、“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等事迹进行了第一时间的报道。去年2月至3月,中央媒体和本市媒体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进行了集中宣传,长篇通讯近百篇。更难得的是,由与邹碧华同志相识的法律界、媒体界人士撰写的追忆、怀念、评价文章,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上得到大量转发转载。3月至6月,随着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国巡讲,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全国更广范围受到新闻媒体的关注。

  从江西到广东,从山东到内蒙古,从山西到四川……去年3月,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后,报告团相继赴江西、广东、山东、内蒙古、山西、四川等省区市及北京大学等高校进行巡回报告,并在上海全市巡讲。报告会累计举行40余场,现场观众20余万人次,报告会实况也制作成光盘配送基层单位,并在“东方俊杰网”播出。报告团所到之处,观众无不为邹碧华的事迹所感动,纷纷表示邹碧华同志的事迹有鲜明的时代特色,给人力量,值得大力传颂。去年6月,“邹碧华事迹主题展”还走进上海地铁站,在日均80万客流的地铁人民广场站换乘大厅布展,引来无数乘客驻足。

  文艺宣传方面,上海越剧院创排的大型当代越剧《邹碧华》去年12月公演,中央和本市多个部门参与的电影《邹碧华》、话剧《邹碧华》都在精心创作中,话剧计划今年3月推出,届时将会在全市巡演。邹碧华同志逝世一周年之际,由上海雕塑家袁侃创作的邹碧华铜像在上海法官培训中心落成,市高院法官合唱团创作编排了歌曲《心中的碧华》。

  法律学者、社会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邹碧华精神的时代共鸣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道中网上网下交融互动的“邹碧华现象”,也成为新闻传播学者研究的课题,一批书籍、画册、绘本,以不同形式、不同角度、不同风格呈现出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

  将邹碧华精神落实于行动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去年,各区县、各条线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中,邀请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组织制作专题展板等,面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开展宣传,让更多的人走近邹碧华,学习邹碧华。邹碧华的崇高精神,回响悠长,不少党员干部在了解他的事迹后感慨,“对邹碧华的学习、宣传越深入,越发现他的精神值得学习。”

  上海法院以“人人争当公正为民的好法官、人人争当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系列追思活动、学习讨论活动、征文活动和演讲比赛,在上海法院信息网开设“向邹碧华同志学习”论坛专栏,供全市法院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并制作“邹碧华先进事迹展板”,在全市各级法院、法庭展出。在“邹碧华精神”的激励下,全市法院干警奋发有为、积极进取,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审判质效稳中向好,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司法为民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向世界先进水平迈进。全市法院干警在邹碧华精神的激励下,比学赶超、积极作为,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有43个集体、50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评选出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52人。

  “邹院长的精神让我们体会到,每个人都要有一点精神才能做好工作,每个人都要领悟和体会自己工作的价值,并将它转化为工作动力,更加热爱自己的工作,甘于为之付出和奉献。”赵丹是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基层检察官,在社区,没有法庭上的唇枪舌剑,做的大多数是动动嘴皮子、跑跑腿肚子的小事。看到邹碧华亲自到上访户家里做工作,茶也不喝一口,赵丹豁然开朗,“这些事再小,对每一个居民和他的家庭来说,都是息息相关的大事。只要怀揣着对法律的信仰,脚踏实地努力奋斗,都一样能实现维护公平正义的目标。”

  浦东东明路街道“红梅调解工作室”是一个注册登记的民非组织,作为矛盾化解的第三方,协助政府承担部分化解矛盾、维护社区稳定的职责。工作室负责人冯红梅是一名资深“老娘舅”,却坦言遇上不少新问题。她觉得要学习邹碧华的三种精神:敢于担当的精神——不畏首畏尾,发挥好“消防员”和“战斗员”的作用;勇于奉献的精神——急老百姓所急,甘愿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调处各种疑难复杂矛盾,还要经得起当事人的指责,忍受住委屈;不断进取的精神——加强学习法律法规,适应新形势、新变化。

  繁忙的公务之外,邹碧华还是华政的兼职教授、兼职硕导和博导。在学校师生眼里,邹碧华同志是出色的法官,也是优秀的学者,更是辛勤的“园丁”,他以学术服人、以品格化人、以实践育人,为培养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如今的华政园里,依然可以听到师生们对邹碧华同志的追忆与怀念。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说,邹碧华如默默无声的春雨、如孜孜不倦的春蚕、如点亮智慧之光的火种,在三尺讲坛上,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治信仰、倡导高尚品德,被学生誉为“贴心导师”和“人生引路人”,也是“所有法律人的骄傲和榜样”,“庭前独角兽”的精神将照耀和激励着行进在法治中国建设道路上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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