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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剧也称潮音戏,新中国成立之前,每班各取一个班名。如老正顺兴班、老源正兴班、老三正顺兴班、老怡梨香班、老玉梨香班。经营者为豪绅大族,清末普宁方氏一族便缴戏一百多班。风流及于邻邑,故揭阳经营戏班也不少。
潮剧班社旧时皆为豪绅巨贾所经营,但其组织分工极为细密,大体可分为职员、乐工、演员三部份。其职务分配有条不紊,班规严如律法,名称富有地方色彩。职员分为:
箱主:或称戏爹,是戏班的东家主人,也称“班主”。
大簿:专司银钱出纳,并主持戏班对外事宜,是班主委派驻班的代理人。
大簿爹:专管簿记账务,是大簿的副手,此职多由戏爹的亲信担任。
班长(读“张”第二声)设内班长与外班长二人,外班长负责带班演出,决定戏金,聘约签订,收帐诸事宜;内班长则专管戏馆内业务。
雨伞仔:属外班长领导,负责出门收帐,接洽收戏签订演戏合同。
阿姆:专理洗涤全班衣服。一班常设一男一女。
鼎上鼎下:负责膳食。鼎上负责配米做饭,鼎下负责起火担饭上台等。
亲丁:三至四人,是戏爹、班长的亲信,专门监视童伶行踪,向戏爹告密等。
教戏:每班聘有教戏先生二至三人,有的负责教新童伶,有的负责排大连戏。有权责打童伶,甚至“抄公堂”(一个有错,全体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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